公安机关非法逮捕会有什么后果?


在了解公安机关非法逮捕的后果之前,我们先明确什么是非法逮捕。简单来说,非法逮捕就是公安机关在没有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对公民实施的逮捕行为。 从公民权利保障的角度来看,非法逮捕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当公安机关出现非法逮捕的情况时,首先,被非法逮捕的公民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其次,对于涉及非法逮捕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非法逮捕行为构成犯罪,比如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刑事处罚。即便不构成犯罪,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最后,在非法逮捕事件发生后,被逮捕的公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于非法逮捕这种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