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与实际处刑会有什么不同?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量刑建议和实际处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与实际处刑的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量刑建议和实际处刑的含义。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它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后提出的。而实际处刑则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最终刑罚判决。 从两者的关系来看,量刑建议对法院的判决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但法院并不受其绝对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那么,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会产生什么影响呢?如果被告人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比如不认罪认罚、不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等,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悔罪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不会考虑因认罪认罚而给予的从宽处罚情节。例如,原本检察机关基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提出了相对较轻的量刑建议,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但被告人不配合,法院最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实刑。 然而,即使被告人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法院的实际处刑仍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等,作出公正的判决。也就是说,实际处刑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不会仅仅因为被告人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就随意加重处罚。 综上所述,没有正确对待量刑建议与实际处刑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实际处刑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正确对待量刑建议。被告人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同时,也要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