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协议书的性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的书面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讲,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具备合同的一般特征。 然而,离婚协议书与普通合同有所不同。普通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就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中的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一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却不履行时,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离婚协议书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履行,此时胜诉方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此外,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还可能面临其他不利后果。在道德层面,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在法律层面,如果一方故意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妨碍民事诉讼,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不仅会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也会给自己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建议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慎重考虑,确保能够履行协议内容。如果遇到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另一方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