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我所在的船务公司好像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带来严重后果,所以想了解一下,船务公司要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法律上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和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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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涉及的法律概念和相关后果。 首先,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开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情况。 从法律后果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船务公司一旦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有行政处罚,同时也会严重损害公司的信誉和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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