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危害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带来诸多危害,下面从国家、企业和个人三个层面进行详细分析。 从国家层面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让违法者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或者抵扣不应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就相当于国家该收的税没有收到,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进而影响国家对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虚开增值税发票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那些通过虚开发票来降低成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企业,相对于合法经营的企业来说,在价格等方面具有不合理的竞争优势,这会让合法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而且一旦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被发现,企业会面临巨额的罚款、滞纳金,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信誉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失去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最终导致企业难以继续经营下去。 从个人角度来看,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人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个人可能会因此失去自由,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