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会怎样?
我在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是第三人,现在我不想参加这个行政复议了,但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我想知道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到底会有什么影响呢?会不会对我不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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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复议机关同意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从实际影响来看,如果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并不会导致行政复议程序无法进行,复议机关依旧会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对于第三人自身而言,虽然不参加不影响复议案件的推进,但可能会丧失在复议过程中直接表达自己意见、提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因为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可能主要依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观点。而第三人不参加,就没办法及时向复议机关说明自己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看法和诉求,一旦复议决定对第三人不利,第三人后续再想通过其他途径来改变这个结果,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阻碍。所以,第三人如果有相关利益诉求,建议积极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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