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不联系复议人可以直接出结果吗?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可到现在复议机关都没联系过我,我有点担心他们会不会不跟我沟通就直接给出复议结果。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行政复议机关不联系复议人就直接出结果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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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不联系复议人是否可以直接出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是通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证据材料以及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证据等材料进行审查来作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能并不一定会主动联系复议人,就可以直接根据书面材料作出复议结果。 不过,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比如案件情况比较复杂,仅通过书面材料难以查明事实,或者需要向复议人核实一些重要信息等,就会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审理,比如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通常就会联系复议人。 所以,行政复议机关不联系复议人直接出结果在符合书面审查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但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况,却不联系复议人就直接出结果,那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复议人如果对复议结果有异议,认为复议机关程序违法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提起行政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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