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会有什么后果?


在微博上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引发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的责任。 从民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当他人在微博上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你时,实际上是损害了你的名誉,使你的社会评价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比如,要求对方删除造谣的微博内容,在原微博位置发布道歉声明以恢复你的名誉,并且赔偿你因为名誉受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像因名誉问题导致的业务合作流失等。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在微博上恶意造谣诽谤诋毁他人的行为达到公然且情节较重的程度,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里的“公然”是指在公开场合或者通过公开的方式,让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例如,该微博被大量转发、浏览,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就可能符合“公然”的条件。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一旦构成犯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在微博上遭遇他人恶意造谣诽谤诋毁,受害人可以先固定证据,比如对相关微博页面进行截图、录像等,然后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微博平台投诉举报,要求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