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被公司拿走并撤销承包后,债务是承包人的债务吗?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债务是否属于承包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的债务,通常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比如材料采购欠款、工人工资未支付等。而承包人是指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负责工程施工建设的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承包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产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承包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承包人自己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和供应商建立合同关系的是承包人,所以供应商有权要求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 但是,如果公司拿走工程款的行为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甚至是违法的,导致承包人无法用工程款来偿还债务,情况就有所不同。比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擅自截留工程款,使得承包人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债务,承包人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从法律角度看,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承包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可以先偿还对外债务,然后向公司追偿;也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让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前提是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另外,如果公司撤销承包权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属于违约行为。承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因无法正常使用工程款而产生的债务问题,都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承包人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款被公司拿走并撤销承包后,债务是否属于承包人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债务产生的原因以及公司行为的合法性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