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听说有个婚姻法解释二,不太清楚它到底规定了啥,在什么情况下能适用这个解释二,想详细了解下相关内容。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法解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在婚姻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针对婚姻关系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阐释。 首先,在结婚彩礼方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例如,小张为了和小李结婚,按照习俗给了小李家一大笔彩礼,后来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小张就有权要求小李家返还彩礼。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比如,小王在婚后用自己的个人积蓄投资股票,获得了一笔收益,这笔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再者,对于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也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了钱,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就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责任。 最后,在涉及企业财产分割方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总之,婚姻法解释二为解决婚姻纠纷提供了详细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