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债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在男方欠债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中可能涉及的内容。 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这部分是协议的基础。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明确协议主体的关键,只有准确无误,才能确保协议的效力及后续可能涉及的执行等程序顺利进行。 然后是自愿离婚的声明。夫妻双方需要明确表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是离婚协议的核心条款之一。只有双方都出于真实意愿同意离婚,这份协议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一般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接下来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就是孩子跟哪一方生活。还需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抚养费通常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例如,可以约定一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同时,也要写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正常相处和情感交流。 财产分割部分也非常重要。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列出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归属。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男方欠债可能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情况,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债务的分担比例和方式;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要注明该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与女方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债务处理是男方欠债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重点内容。需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要在协议中明确分担方式,如各自承担一定比例或一方承担全部债务等。而男方的个人债务,如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男方自己承担。 最后是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份数。通常会写明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总之,在起草男方欠债的离婚协议书时,要谨慎对待每一项条款,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协议内容不确定或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