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首先是立法目的与工作机制。该法的目的是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同时,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就明确了禁毒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家要一起努力来打击毒品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毒品管制方面,法律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许可制度。公安机关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这些措施从源头上对毒品进行管控,防止毒品的生产和流通。 对于戒毒措施,《禁毒法》也有详细的规定。包括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 在法律责任部分,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毒品违法行为,如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禁毒法》还强调了禁毒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禁毒意识,让大家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从而自觉远离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