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有哪些不同?


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存在明显不同,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主观目的来看。合同诈骗罪中,犯罪人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根本目的。他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开始就没打算履行合同义务,纯粹是想骗取对方的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其目的主要是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并非完全不想履行合同,只是在履行过程中使用了一些不诚实的手段。 比如,在签订合同前夸大自己的履约能力。在合同诈骗罪中,犯罪人会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关键真相,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签订合同。而民事欺诈往往是对部分事实进行夸大或隐瞒,程度相对较轻。 在客观行为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得更为恶劣。犯罪人可能会伪造合同、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编造不存在的项目等手段,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而且一旦得手,犯罪人通常会逃避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直接携款潜逃。相比之下,民事欺诈行为虽然也有欺骗成分,但在合同履行上,当事人还是会有一定的履行行为,只是履行的程度或质量与约定有差距。 从法律后果来讲,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民事欺诈行为主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总之,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和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区别。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仔细分析具体行为,以便正确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