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诈骗对受害者追回钱财哪个更有利?


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诈骗对受害者追回钱财哪个更有利,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从法律救济途径来看。合同诈骗与非法集资诈骗均可通过刑事途径追究犯罪者责任。但合同诈骗因其直接关联具体合同,受害人可能更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损失赔偿,尤其是在合同中存在明确条款保护受害人权益时。例如,在买卖合同诈骗中,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条款,而诈骗方未履行合同,受害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损失。而非法集资诈骗主要是通过刑事追赃程序来挽回损失,相对来说,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赔偿的难度较大。 其次,从财产损失挽回的角度分析。集资诈骗往往涉及大量不特定公众,资金通常被犯罪者分散、转移或挥霍,资金追回难度大。比如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中,犯罪者将集资款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个人奢侈消费,导致资金难以追回。而合同诈骗虽也涉及财产损失,但受害人可依据合同及相关证据,有针对性地追索损失。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诈骗中,受害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付款方式等,要求诈骗方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或赔偿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 最后,从社会关注度方面考虑。近年来,合同诈骗案件频发,社会各界对此类犯罪的关注度和打击力度不断提升,这也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多维权的可能性和支持。例如,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和打击力度,提高了破案率,使得受害人追回钱财的机会增加。而非法集资诈骗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也受到了广泛关注,但由于其犯罪手段复杂、资金流向难以追踪等原因,追回钱财的难度仍然较大。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会根据数额大小处以相应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同样会根据数额大小处以相应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