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有人找我帮忙虚开发票,说给我点好处费。我有点害怕会犯法,但又不太清楚虚开发票到什么程度会被定罪。所以想问问,虚开发票的定罪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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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定罪标准。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这种行为会破坏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虚开发票的份数、金额、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 虚开发票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其他的法律后果,比如企业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所以,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虚开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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