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是30天还是一个月整?
我和对象打算离婚,去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有冷静期。我听说这冷静期有30天和一个月整两种说法,我就有点懵了,这30天和一个月整在时间上还是有差别的,我想知道法律规定的冷静期到底是30天还是一个月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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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冷静期明确规定为30天。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它是指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法律给予的一段缓冲时间,目的是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说的30天是自然日,并非工作日。它就是实实在在的30个日子,和我们通常说的一个月可能在天数上存在差异,因为有些月份是31天,2月可能是28天或者29天。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冷静期就是明确的30天,而不是以一个月整来计算。这样的规定清晰明确,有助于婚姻登记机关规范操作,也让夫妻双方清楚知晓自己在离婚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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