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欠款的费用是多少?


在法院起诉欠款时,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交给法院的。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费用情况。 首先,对于财产案件,也就是涉及金钱的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也就是说,如果欠款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去法院起诉,只需要交50元的案件受理费。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欠款金额是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元的4万元部分按照2.5%计算,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要交1000 + 50 = 10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若欠款是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的9万元部分交9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的5万元部分交50000×2% = 1000元,总计50 + 2250 + 1000 = 3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以此类推,根据不同的欠款金额范围,按照相应比例计算。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这些规定出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还有申请保全等其他事项,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在实际操作中,最终的费用可能还会受到一些因素影响,比如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所以,在起诉前,可以大致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费用,但具体金额还是要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