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


在诉讼离婚中,财产冻结费用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财产冻结,在法律上一般称为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申请冻结的财产数额是5万元,那么计算方式是这样的:1000元以内固定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是49000元(50000 - 1000),这部分按照1%交纳,即49000×1% = 490元,总共需要交纳的费用就是30 + 490 = 520元。 如果申请冻结的财产数额是20万元,1000元以内固定交纳30元,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是99000元,这部分费用是99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200000 - 100000),这部分按照0.5%交纳,即100000×0.5% = 500元,总共需要交纳的费用就是30 + 990 + 500 = 152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费用只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比如有的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是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的担保公司和担保金额有所不同。另外,如果因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申请财产冻结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并确保自己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