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起诉费用是多少?


在经济合同纠纷中,当涉及到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起诉费用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起诉费用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确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受理费的相关规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个例子,如果经济合同纠纷中诉讼请求的金额是30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万元部分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 2.5% = 2250元;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 2% = 2000元;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 1.5% = 1500元。总共的案件受理费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可能还会涉及其他诉讼费用。例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公告、翻译等,这些费用由当事人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费用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交纳。在案件审结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