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工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夫妻打工起诉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说,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如果有上述法定情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夫妻在外打工的情况,其感情状况的判断标准和其他夫妻是一样的,并不因打工与否而有不同。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对于打工夫妻而言,如果双方都在外地打工,可能会考虑双方在打工地的稳定居住情况、工作稳定性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对于打工夫妻,其在打工期间获得的收入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