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有哪些具体区别?


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启动的前提不同。仲裁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双方需要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诉讼则不需要双方的事先约定,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其次,机构和程序不同。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由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裁决。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仲裁的规则和程序。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诉讼程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的各个程序都有详细的规定。 再者,审理的公开性不同。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诉讼通常以公开审理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定情形外,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都可以公开查询。 然后,裁决的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执行的力度不同。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判决可以直接由法院的执行机构进行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法院仲裁和法院诉讼在启动前提、机构程序、公开性、效力和执行力度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在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