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及证据要求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简单来说,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被判处比较轻的刑罚,像管制、拘役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程度较低的刑罚,或者虽然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放出去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去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等,法院就可能决定取保候审。对于身体有严重疾病没法正常生活、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只要不会对社会有危害,也能取保候审。要是关人的时间到了,但案子还没办完,也可以取保候审。 而申请取保候审的证据要求,不同情形下需要不同的证据。如果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为由申请,要提供能证明犯罪情节轻微的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较小、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等证据,像相关的证人证言、书证等。要是以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要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有固定住所和收入、有家人朋友监督等证据,例如社区的证明、工作单位的证明等。对于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的,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病情严重的证据。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要有医院的怀孕检查报告、婴儿的出生证明等证据。 总之,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充分合适的证据,以增加取保候审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