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属地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的属地管辖范围,其实就是规定了哪些案件应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受理,这有助于明确不同地区法院的分工,避免出现管辖混乱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几种属地管辖规则。 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起诉被告时,通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立案。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法律有特殊的管辖规定。比如合同纠纷案件,除了可以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中有相关规定。 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例如,网络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专属管辖也是属地管辖的一种特殊情况。像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在确定法院立案的属地管辖范围时,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如果自己还是无法确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当地法院进行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