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庭离婚财产及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在法庭办理离婚,现在比较发愁财产和债务要怎么处理。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房产、存款,也有一些共同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庭上,这些财产和债务会按照什么方法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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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庭上处理离婚财产及债务问题,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首先说离婚财产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车子,共同的存款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承担了更多的家务、抚养子女等责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这一方;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照顾。 而对于婚前财产,它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接下来看离婚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虽然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为孩子交学费、支付家庭日常开销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该债务就由负债一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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