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是要先交费再立案吗?
我打算去法院立案起诉一个人,但是不太清楚立案的流程。想知道是不是必须先交了费用之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受理我的案子呢?要是交了费又立不了案,钱会不会退给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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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院立案并不是必须先交费再立案。一般来说,案件的立案和诉讼费用的缴纳是有先后顺序和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先对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立案。也就是说,立案的关键在于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而不是以缴纳诉讼费用为前提。 立案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原告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是自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如果原告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费用,案件就会按照正常程序继续审理。 但如果原告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会按自动撤诉处理,也就是相当于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例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等情况,就有可能获得司法救助。所以,总体而言,不是先交费才立案,而是立案后再按规定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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