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鉴定费由谁出?
我有个官司,法院依职权启动了鉴定程序。我不太清楚这鉴定费到底该谁来承担,是我出,还是对方出,或者有其他 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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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的情况下,鉴定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鉴定费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产生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然而,当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时,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是为了查明案件的关键事实,保障司法公正和准确裁判。这种情况下,鉴定费通常不会简单地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一般会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因为败诉方往往是导致案件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来查明的责任方。如果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双方分担鉴定费的比例。
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存在争议,法院依职权启动质量鉴定程序。若最终判定一方违约导致需要鉴定,那么违约方通常要承担鉴定费;若双方对合同履行都存在一定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鉴定费。
总之,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时,鉴定费大多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可能按比例分担,具体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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