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先进行清算还是先宣告破产?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是先清算还是先宣告破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清算和破产这两个概念。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而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自行决定解散,通常会先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自行清算过程中,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此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来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也会指定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等,进行一系列的清算工作。 所以,通常是先有清算行为,如果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等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才会进入破产程序;也可以直接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主导进行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