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假证件法院会怎么判?


买卖假证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假证件”的范围。这里的假证件包括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以及居民身份证等。不同类型的假证件,涉及的罪名和量刑标准有所不同。 对于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或者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情形。 如果是买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只对伪造印章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对于单纯买卖公司等单位印章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罪名进行处罚。 而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在判决买卖假证件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买卖假证件的数量、种类、用途、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又或者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买卖假证件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信誉,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环境。大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买卖假证件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