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凶宅告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处理?


当购房者买到凶宅并将纠纷诉至法院时,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凶宅”在法律上的性质。在民间,“凶宅”一般指曾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对“凶宅”作出定义,但从法律原理来讲,“凶宅”这一信息属于影响房屋交易的重大事项。因为一般人在购房时,如果知道房屋是“凶宅”,很可能会放弃购买或者降低购房价格。所以,卖家有义务如实告知买家房屋是否为“凶宅”这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买卖房屋的合同关系中,卖家故意隐瞒房屋是“凶宅”的事实,就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这种行为构成欺诈。 如果购房者以卖家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不同的诉求作出如下处理: 第一,如果购房者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法院认定卖家构成欺诈,一般会支持购房者撤销合同的请求。合同被撤销后,购房者应将房屋返还给卖家,卖家则需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购房时支付的税费、中介费等。 第二,如果购房者不要求撤销合同,而是要求卖家赔偿损失。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由于卖家的欺诈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购房者有权要求卖家赔偿差价损失。例如,正常情况下该房屋价值100万,但因为是“凶宅”实际价值可能只有80万,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卖家赔偿这20万的差价。此外,购房者为解决纠纷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也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过,在实际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购房者要证明卖家明知房屋是“凶宅”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以及自己因为不知情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所以,购房者在发现可能买到“凶宅”后,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向邻居、物业等了解房屋情况并保留聊天记录,或者通过查询相关的新闻报道、警方记录等获取证据。 总之,买到凶宅告到法院后,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来判断卖家是否构成欺诈,并根据购房者的诉求作出合理的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