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院对假离婚是怎么处理的?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规避限购政策、获取拆迁补偿等,而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不存在“假离婚”一说。一旦离婚手续完成,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调解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一旦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如果一方在“假离婚”后反悔,想要撤销离婚登记或者重新分割财产等,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对于财产分割部分,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已经作出了裁判,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或判决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很难推翻原判决或调解书。例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隐瞒了重大财产,另一方可以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假离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