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受让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相关的事务时,听到了债权人受让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含义。这在债务关系里好像挺重要的,我想知道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和规定的,对债务关系各方会有什么影响。
展开 view-more
  • #债权人受让
  • #债权转让
  • #民法典
  • #从权利
  • #债务人抗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受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的身份发生了转移,原本的债权人把自己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接受债权的人就成为了新的债权人。 从法律角度来讲,债权转让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是有权利转让债权的,但要受到一定限制。比如某些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权,像基于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债权就不能转让。 当债权转让成功后,新的债权人就取得了原债权人的地位。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也就是说,新债权人不仅能要求债务人履行主债务,还能主张与该债权相关的一些从权利,像抵押权、质权等。 同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债权转让而使债务人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债务人如果对原债权人有合理的抗辩理由,同样可以对新债权人提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