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面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其犯罪构成: **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在国家机关里有一定工作职责、行使公共权力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这类特定主体才可能构成此罪。 **主观要件**: 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并不是故意让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这样的后果。比如,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对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但由于疏忽没有调查;或者虽然调查了,但过于自信地认为对方没问题,结果被诈骗,使国家利益受损。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代表着国家机关,如果因为他们的失职被骗,会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进而损害国家利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很多情形,例如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情况等。“被诈骗”是指对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履行合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关于“重大损失”的标准,通常由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