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交税是怎么算的?
我刚参加工作,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扣了不少税。我不太清楚这个工资交税是怎么算出来的,想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依据是什么,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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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交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 首先,咱们得明白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它指的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掉一些可以扣除的项目之后剩下的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再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税率表是分级设置的,不同范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计算税额的公式是: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假如小李一个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一年6万平均到每月) - 1000 - 1000 = 3000元。对照税率表,3000元对应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所以他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3000 × 3% - 0 =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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