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从犯罪构成的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主体要件。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不只是没有相关的医学学历证书,更重要的是没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注册登记,没有获得合法的行医许可。比如一些江湖郎中,他们可能自称有祖传秘方,但实际上并没有正规的行医资格,这类人就可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只有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才能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取得该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就是不合法的。
其次是主观要件。非法行医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可能是过失的心态。例如,一些人虽然知道自己没证不能行医,但觉得自己有点医术,不会出问题,结果却导致了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就符合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然后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医疗卫生的管理制 度,包括医生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设立等。非法行医的行为破坏了这些制度,同时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就像一些非法行医者在不卫生的环境下进行手术,很容易引发感染等问题,危害公众的健康。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就是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而‘情节严重’通常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非法行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