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却一直不执行判决。我想了解下,如果追究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的犯罪构成是啥样的?是不是只要对方不执行就一定构成这个罪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情况好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拒执罪构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 **主体方面**: 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比如银行工作人员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的,就可能成为该罪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特定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这里的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就是该罪主体范围。 **主观方面**: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具有故意的主观要素,不构成犯罪。例如,当事人因为突发重大疾病昏迷不醒,无法执行判决裁定,就不能认定其具有主观故意。 **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直接损害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 **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拒不执行”包括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要认定一个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从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综合判断,只有同时符合这些构成要件,才能以该罪论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