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属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虐待部属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也就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在军队里有一定领导职务的人。这是因为只有他们才可能利用自己的领导职权去实施虐待部属的行为。比如部队里的军官,他们对下属有管理和指挥的权力,如果滥用这种权力进行虐待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犯罪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部属造成伤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领导故意安排过度的体力劳动来折磨部属,或者故意进行辱骂、体罚等行为,这些都是出于故意的心理。 接着是客体要件。虐待部属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军队是一个集体,官兵之间应该是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关系。而虐待部属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这种良好的内部关系,影响了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滥用职权,是指不正当地行使自己的职权。虐待行为包括肉体上的折磨,像殴打、冻饿、禁闭等;也包括精神上的折磨,如侮辱、谩骂、恐吓等。而且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虐待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虐待多人等。同时,还要求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如导致部属精神失常、自杀、逃离部队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为我们判断虐待部属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才能认定构成虐待部属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