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法条中关于累犯规定涉及哪些罪名?

我不太清楚刑法里关于累犯规定都关联了哪些罪名。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中,哪些罪名会因为符合累犯条件而有特殊处理,想了解具体涉及的罪名范围,以便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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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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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它们涉及的罪名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来看一般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罪名,只要前后罪都属于故意犯罪,且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符合时间条件等,就构成一般累犯。比如,某人先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抢劫罪,就可能构成一般累犯。所以理论上所有的故意犯罪都有可能涉及一般累犯的情况。 再说说特别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就明确了特别累犯涉及的罪名类别,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特定的犯罪。例如,某人曾经犯过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之后不管过了多久,又犯了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属于恐怖活动犯罪),就构成特别累犯。 综上所述,一般累犯涉及所有故意犯罪,而特别累犯则特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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