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主体包括哪些?
我家里人涉及一个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来我们不太满意,想上诉。但不清楚在法律上,到底哪些人有资格提出刑事上诉,是只有被告人自己,还是家属也可以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刑事上诉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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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主体指的是在刑事诉讼里,拥有上诉权且能够提出上诉的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刑事上诉主体的范围。 首先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作为被指控犯罪的一方,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自然有权提出上诉。自诉人则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当他们认为一审判决不符合自己的诉求时,也可以上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当被告人或自诉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时,法定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们提出上诉,这是基于保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其次,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辩护人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人,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不过他们的上诉权是有条件的,必须经过被告人的同意。这是因为最终承担判决结果的是被告人,是否上诉应尊重被告人的意愿。 最后,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仅能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上诉,而对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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