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会如何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当出现上诉或者抗诉的情况时,二审法院在审理之后会依据不同情形做出相应的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首先是维持原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简单来说,就是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以及量刑方面都没有问题,二审法院就会维持原来的判决结果。举个例子,张三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一审法院对盗窃事实的认定准确,适用的盗窃罪相关法律条文正确,量刑也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二审法院就会裁定维持原判。其次是改判。改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当改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比如,李四的行为本应按照抢夺罪定罪处罚,但一审法院错误地按照抢劫罪进行判决,那么二审法院就会纠正法律适用错误,按照抢夺罪进行改判。另一种是可以改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例如,在王五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一审法院认定王五诈骗金额的证据存在疑点,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无法确定准确的诈骗金额,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可以自己进一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最后是发回重审。除了前面提到的因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发回重审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违反公开审判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比如,在赵六的案件中,一审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却没有回避,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就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总之,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