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哪些法律问题?


在刑事案件中,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了解刑事案件的流程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会经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这几个主要阶段。在立案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侦查阶段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的活动。这个阶段主要是为了查明案件真相,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内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审判阶段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活动。在这个阶段,会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最后是执行阶段,就是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的活动。刑罚的执行机关根据不同的刑罚种类有所不同,比如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等。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享有辩护权,有权获得法律帮助,有权申请回避等权利。同时,他们也有如实供述的义务等。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方面,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