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法官如何认定?

我家里人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抓了。我们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不清楚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也不知道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是依据什么来认定赔偿范围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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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附民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首先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物质损失主要指的是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是因为犯罪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实际支出,属于赔偿范围。又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的价值就是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当由被告人进行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这是因为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惩罚犯罪,虽然犯罪行为可能给被害人带来精神痛苦,但目前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害人想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法官如何认定赔偿范围。法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判断。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比如,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来证明医疗费的支出;提供工作单位的误工证明和工资单来证明误工费的数额等。法官会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只有那些有充分证据支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请求,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同时,法官也会考虑犯罪行为与物质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那些确实是由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才会被纳入赔偿范围。如果物质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官是不会支持赔偿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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