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后民事重新立案该怎么办?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若需要对民事部分重新立案,首先要明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而民事重新立案则是在原有诉讼程序结束或因特定原因,再次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启动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你要对民事部分重新立案时,要确保满足这些基本条件。 具体操作流程方面,第一步是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包括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这些可以作为证明之前诉讼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准备好能够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票据、证人证言等。证据需要真实、合法且与案件有直接关联。 第二步是撰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清晰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例如要求被告赔偿的具体金额、承担的具体责任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事件的经过、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你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一般来说,案件的管辖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标的额以及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你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具体的管辖规定。在提交立案申请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外,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的计算,确保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