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哪些?


刑事损害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应给予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这主要是针对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其中包括医疗费,也就是受害人因为受伤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费的各种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这是针对受害人的财产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情况。比如,犯罪行为人盗窃、抢劫受害人的财物,或者在犯罪过程中损坏了受害人的物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如果财物已经被损坏无法返还,就需要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虽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目前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被支持,但在单独的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体残疾、容貌毁容等,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受害人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如果受害人的伤情需要进行后续治疗,比如康复治疗、整容手术等,那么犯罪行为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来确定。 总之,刑事损害赔偿涵盖了多个方面,受害人在遭遇刑事犯罪并受到损害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