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之前打算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准备工具这些了,但后来我良心发现,不想干了,停止了预备行为。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在犯罪预备阶段就中止犯罪,这种情况我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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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还没正式实施犯罪,只是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为了盗窃去购买开锁工具等。而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表明,犯罪预备行为本身也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考虑到还未真正实施犯罪,所以处罚相对既遂犯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同时,《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中止的态度,鼓励犯罪人及时悬崖勒马,减少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回到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问题上,由于此时犯罪行为尚处于准备阶段,犯罪人自动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的意图和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犯罪预备过程中,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比如在准备工具时破坏了他人财物等,那么就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了损害。如果没有造成损害,一般不用承担责任;若造成了损害,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减轻后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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