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我自己开了个小厂,最近有个同行说我用的 商标和他注册的很像,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我有点担心,如果真的被认定是假冒注册商标,那会有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啊?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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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带来相应的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假冒注册商标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等等。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等。
此外,如果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意味着不仅个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实施该行为,相关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同样要承担责任。所以,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合法使用商标,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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