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归谁。是会直接归男方,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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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涉及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男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归男方所有。 其次,如果是男方父母在婚前支付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最后,如果是男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子,若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一般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房子归男方。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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