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出首付,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涉及男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产,离婚时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其次,若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具体的分割方式。 再者,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通常平均分割该房产,但也会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抚养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最后,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总之,房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