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女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结婚时,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父母出资买的房子该怎么处理,是算我个人的,还是要和对方分割?我很困惑,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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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子女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区分多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若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张结婚前,其父母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给配偶。 第二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例如,小李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李名下,没有其他约定,这房子就属于小李个人;若登记在小李和其配偶两人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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