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想了解下在刑事诉讼里,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我涉及了一起刑事案件,现在考虑是否要认罪认罚,所以很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认罪认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要求和影响。
展开 view-more
  • #认罪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简单来说,认罪认罚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从适用阶段来看,认罪认罚制度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侦查机关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在审判阶段,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了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考虑是否认罪认罚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自愿、明智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