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路上被人用刀伤了,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我大伯在路上被人用刀伤了,现在案子在走刑事诉讼流程。我担心中间会出现一些状况导致诉讼暂停,想了解下在这种故意伤害的刑事诉讼里,会有哪些情形能让诉讼中止呢?我该怎么应对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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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中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是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比如说被告人突发重大疾病,像严重的心脏病、脑溢血等,需要长时间治疗和休养,无法到法庭参与诉讼,这种情况下诉讼就可能会中止。 二是被告人脱逃的。如果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逃跑了,司法机关无法找到他来继续进行审判等诉讼活动,那么诉讼也会暂时停下来。 三是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在一些自诉案件中,如果自诉人自己病得很重不能到法庭,又没有委托其他人来代理诉讼,诉讼程序就没办法正常推进,就会中止。 四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司法机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者相关的证据材料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获取等,也会造成诉讼中止。 当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在你大伯这个案件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就可能导致刑事诉讼中止。你可以关注案件进展,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了解诉讼中止和恢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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